5月10日,得邦照明(603303)公告显示,
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光电因经营需要,向宁波银行(002142)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一系列授信业务,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:/外币贷款、银行/商业承兑汇票贴现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、银行保函(担保)、备用信用证、账户透支、出口打包放款、进口开证、提货担保、进口代付、进口押汇、出口押汇(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)、福费廷、保理、发票贴现、贷款承诺、拆借和回购、委托贷款、委托债权投资、非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、信用卡授信业务(包括信用卡消费、取现、信用卡消费分期、信用卡现金分期等)、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内外授信业务(包括或有债权业务),期限自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8年5月10日止。公司为得邦光电在宁波银行金华分行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,并于2023年5月10日与宁波银行金华分行签署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。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。
得邦照明主营业务:
公司是一家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,始终专注于通用照明行业,并不断向车载领域拓展。(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,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,不能作为操作依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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